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仓库管理办法
作者 wsr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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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0/07/02
| 方式在《菜籽油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中明确。风险质押金利息归仓库所有,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每年计息一次。 第三十二条 由于交割仓库的原因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标准仓单权利的,交割仓库及担保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所按有关规定补充赔偿,补充赔偿后,交易所有权对交割仓库及其担保单位进行追偿。 第三十三条 交割仓库应严格执行交易所对油罐的管理。对违犯者,交易所有权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或公告暂停其交割菜籽油入库业务等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所按《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郑州商品交易所。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2007年6月8日起施行。 |

































